加入收藏 收藏网站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教师资格考试 - 分省 - 湖北教师资格 - 正文

 
荆门市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荆门市教育局 2010-10-8 编辑:zhanghaifeng 【字体:小 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0〕03号)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热点链接:

2010年全国特岗教师热点招聘

点击查看近期全国各地教师招聘

 

 

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0〕03号)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申请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申报办法

1、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并上传提交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局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另上交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同底的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表结论必须为合格);

(7)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公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用8开纸正反打印;体检表从荆门教育信息网下载,用16开纸正反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用16开纸打印。所有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上必须粘贴封面。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

10月1日—10月15日

2、现场确认时间

10月18日—10月22日

(四)报名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88号文件规定,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100元。

二、专业技能考试

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交材料后,还应参加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其中申请认定初中及初中以下教师资格的,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参加荆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定于12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认定权限及证书发放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证书发放由申请人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发放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证书发放时间确定。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一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要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的报刊上的、自刊登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申请换发的,需上交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五、联系方式

京山县教育局:曾维春(0724-7234081)

沙洋县教育局:王爱国(0724-8596714)

钟祥市教育局:付士钦(0724-4230474)

东宝区教育局:陈先玉(0724-2340996)

掇刀区教育局:刘 伟(0724-2441101)

屈家岭教育局:王京海(0724-7416050)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分省
    河北教师资格 | 江苏教师资格 | 北京教师资格 | 浙江教师资格 | 湖北教师资格
    安徽教师资格 | 河南教师资格 | 云南教师资格 | 重庆教师资格 | 江西教师资格
    广西教师资格 | 山西教师资格 | 广东教师资格 | 吉林教师资格 | 湖南教师资格
    上海教师资格 | 山东教师资格 | 宁夏教师资格 | 陕西教师资格 | 内蒙古教师证
    海南教师资格 | 青海教师资格 | 贵州教师资格 | 四川教师资格 | 甘肃教师资格
    全国教师资格 | 新疆教师资格 | 辽宁教师资格 | 黑龙江教师资格 | 天津教师资格
    国际注册汉语
    福建教师资格
    普通话测试
    两学考试
    成绩查询
    报考指南
    模拟试题
    真题试题
    说课稿
    教师招聘
    ntet考试
    小中高教师评审
    广东代转公
    复习指导
    综合辅导 | 教育学辅导 | 心理学辅导 | 普通话辅导 | 教育心理学
    面试辅导
    练习题
    新闻链接
    特岗教师
    考试动态 | 真题试题 | 模拟试题 | 备考辅导 | 成绩查询
    面试辅导